公告事項
依據: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旨揭路外停車場調整里民停車月繳優惠範圍。
二、月繳優惠規定如下:
(一)凡設籍、租賃於停車場鄰近平通里及億載里之民眾、公司行號及工作者車輛,可憑證明文件至機關辦理申購里民優惠票證,1戶限購1張,小型車每月1,600元整,並限定於本停車場使用。
(二)首次申辦須出具行車執照正本(驗畢發還,機關留存影本備查)。當月已使用部分天數因故提前解約者,不論其票證種類,小型車皆以停放每日120元計之,餘款退還。
(三)購買方式:
1、現場臨櫃申購時間為8時至17時止(地址: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41號)。
2、線上申購:臺南市停車管理資訊網https://citypark.tainan.gov.tw,每件另收手續費30元,線上申購審理完成另以雙掛號郵寄送申購人登錄地址。
(四)票證有效使用期限詳填於正面,逾期者依規定費率收費。
(五)票證有下列情形皆無效:
1、車牌號碼不符或有塗改情形。
2、未依規定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左側明顯處或未黏貼者。
3、發現有冒用、借用、偽造、塗改或其他可致使收費員誤判之情形,立即取消使用權利,所涉之車號不得再申辦本市所有停車場之月繳優惠,並追訴法律責任。
(六)票證或收據遺失不另補發。
三、本局不負保留車位之義務及財物保管責任。
四、本市公有路外停車場收費範圍包含停車格位、通道及其附設空間。
五、本公告若有未詳事項,本局得隨時補充公告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