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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繳費通知單

請依據您的車牌,查詢是否尚有未繳納之停車費:

請勿重覆「列印繳費」,如重覆繳費恕不退費

輸入範例:TW-8188 或者 8188-TW

車牌中的「-」請記得填寫

說明:
  1. 本線上『列印繳費通知單』之查詢停車欠費資料,與本局資料庫實際停車欠費資料有三天的「時間差」,實際停車欠費相關資訊如有誤差一律以本局資料庫紀錄為準。
  2. 本列印繳費通知單功能,列印後請於當日晚上22時前完成繳費,逾期無效。
  3. 車主於停車次日起如停車單遺失,您查詢後可以按下上方『列印繳費單』字樣,並勾選列印停車繳費單,針對繳費單的應繳金額需全額繳清,無法提供「部分繳款」。
  4. 如需列印繳費單,請務必使用雷射印表機等級以上進行列印,以確保條碼列印品質。
  5. 可於查詢列印後於繳款期限內持列印出來的繳費單至下列地點繳費:7-11統一超商、全家便利商店、萊爾富便利商店、OK便利商店、三商行,家樂福、若逾繳費期限則無法繳費。
  6. 『繳費通知單』如逾繳費期限無法自行列印者、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時,請至全國各地超商門市:7-11「ibon便利生活站」、全家「FamiPort」、萊爾富「Life-ET」、OK超商「OK˙go」查詢補單後持單至門市櫃檯繳費,亦可至本中心服務台憑車號查詢繳費;若已逾期亦可於上揭超商多媒體機查詢列印後繳納。
  7. 如需列印通知單,請依下列步驟:
    1.選擇要列印的通知單
    2.按下上方的『列印繳費單』
    3.選擇「列印」即可。
  8. 如逾二十日未繳交停車費或遺失繳費通知單未查詢繳納,視同不依規定繳費欠費追繳之依照「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」加收工本費並於隔月以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,如逾期再不繳納,並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56條第3項之規定逕行舉發,處罰新台幣300元罰鍰,欠費追繳之。
  9. 列印繳費通知單時,如果條碼部份出現叉叉,請檢查個人電腦的防火牆是否有開啟,請關閉防火牆後,再重複列印繳費通知單步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