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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說明

一、 本市以掌上型電腦蒐集器(以下簡稱PDA)收取停車費,PDA所採用之『掌上型電腦感熱紙停車繳費通知單』為熱感材質,惟該聚熱感紙停車繳費通知單長期曝曬於高溫環境下,會造成條碼褪色以致部分超商門市無法讀取。
二、 停車單繳費期限內、逾期停車費查詢、停車未見繳費通知單、繳費通知單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時,車主可於停車次日起至本市南門路241號服務台憑車號查詢繳費或以電話、上網查詢,亦可至全國各地超商門市:7-11「ibon便利生活站」、全家「FamiPort」、萊爾富「Life-ET」、OK超商「OK·go」查詢補單後持單至門市櫃檯繳費,;若已逾期亦可於上揭超商多媒體機查詢列印後繳納。
三、

自95年02月01日起推出電信業、金融業繳交路邊停車費服務,民眾可逕行選擇一種方式繳費。委託手機及金融業者代繳措施,計有:中華電信、板信商業銀行、聯邦商業銀行、彰化商業銀行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、合作金庫商業銀行、國泰世華商業銀行、台灣票據交換所、玉山銀行等123家業者提供服務,民眾如欲申請代繳請徑洽以上各代收業者。


申請代繳路邊停車費之優點如下:
(一) 車主不會忘記繳交停車費而受罰,不必多花冤枉錢。
(二) 民眾不必親自持停車繳費單臨櫃繳費,節省寶貴時間。
(三) 委託代繳之停車費可併同電信或信用卡帳單採月結方式付款,可延長繳費時間。
(四) 為防止車主重覆繳費,一部汽車只可選擇一家業者代繳停車費,已申請代繳服務之車主,請向業者確認啟用時間,亦請勿再持單至超商繳費以免重覆繳款。
(五) 民眾約定車輛如辦理過戶,請立即向約定代繳服務單位辦理'終止代繳',倘因未申請終止代繳而誤扣,相關責任請自行負責。